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310. 就属灵之义而言,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。这些行为各种各样,方方面面。例如,让人们远离神、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,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,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。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,而与他们相结合的,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。以虚假摧毁灵魂的,正是这些人;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“亚巴顿”或“亚玻伦”,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(启示录9:11)。在圣言的先知书中,“宰杀”有同样的含义,如:
耶和华神如此说:“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,买他们的宰了他们” 。(撒迦利亚书11:4,5,7)
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,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。(诗篇44:22)
将来雅各布要扎根;他们被杀戮,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?(以赛亚书27:6,7)
盗贼来,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;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,并且得的更丰盛。(约翰福音10:10;以赛亚书14:21;26:21;以西结书37:9;耶利米书4:31;12:3;启示录9:5;11:7)
因此魔鬼被称为:
从起初是杀人的。(约翰福音8:44)
302.就属灵之义而言,这条诫命表示人经主的改造与重生。“六日劳碌”表示与肉体及其情欲的争战,同时表示与恶和假争战,它们通过地狱被植入人内。“第七日”则表示人与主结合,并因此重生。在下文有关改造与重生的章节将说明,只要这样的争战继续,人就忙于属灵的劳碌;但当他重生后,就可安息。在此将这些重点列出来:
①重生类似一个人的受孕、在子宫内孕育、出生和接受教育。②新生的第一步就是所谓的改造,这一过程涉及理解力;第二步则是所谓的重生,这一过程涉及意愿,并由此涉及理解力。③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,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。④此时,内在人与外在人会进行争战,得胜的这一方会主宰另一方。⑤重生者会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等等。
就属灵之义而言,这条诫命象征人的改造与重生,因为它们与主的劳碌、与地狱的争战、胜过地狱和随之而来的安息是一致的。主改造和重生人,使之变得属灵的方式,与祂荣耀祂的人身,使之为圣的方式是一样的。这就是“跟从祂”这一命令的含义。主有争战,它们被称为劳碌,这一点可从《以赛亚书》(53和63章)明显看出来。论及人时,类似的事也被称为“劳碌”,这一点可从《以赛亚书》(65:23)和《启示录》(2:2,3)明显看出来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